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长沙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已进入检查验收的关键时期。长沙县各级各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不断完善督查通报机制。近日,县食安及时通报每日食安创城督查情况,进一步强化食品行业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1月19日,
县食安委督查组对全县各镇街
(含黄兴会展经济区)
38家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督查。
现将问题较为突出的4家单位通报如下:
江背镇食在饭香餐馆
存在的问题:
1.原材料采购台账未做,未保留进货票据;
2.无三防设施;
3.餐饮具消毒记录不完善;
4.无员工晨检记录;
5.1名从业人员戴首饰;
6.无餐厨垃圾台账记录,未签订收运合同,未索取收运者资质;
7.保健食品未专区销售,未设立提示牌、警示语。
㮾梨街道甘萝生鲜店
存在的问题:
1.食品进货台账不齐全,供货商资质未索取;
2.散装食品未公示合格证,分装食品未贴标识标签;
3.保健食品未专区销售,未设立提示牌、警示语;
4.货架上发现过期食品。
金井镇钰鐏楼食府
存在的问题:
1.保健食品未设专区;
2.库房内发现有过期食品。
青山铺镇国青鸿运餐饮店
存在的问题:
1.未索取供货商资质,进货台账记录不全;
2.保健食品未设专区,无提示牌、警示语;
3.冰箱内食品未生熟分开,未加膜加盖存放;
4.操作间三防设施不齐全;
5.无餐饮具消毒记录;
6.1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7.餐厨废弃物无处置台账。
针对发现的问题
县食安办将发交办函至各镇街
请各镇街督促经营主体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