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将规范4000多家餐饮店经营行为 引导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厦门网讯(文/图厦门日报记者 卢漳华 通讯员 蔡剑明 刘艳婷)为加强对餐饮污染治理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引导餐饮行业健康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昨日,同安区召开餐饮业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多部门将针对辖区内4000多家餐饮业联合开展综合整治,从餐饮油烟、噪声、餐厨垃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多举措防治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以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

  一户一档餐饮更规范

  餐饮整治关系民生,同安区餐饮经营不规范,证照不全经营现象普遍,餐饮污水直排、油烟乱排、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不到位等现象严重,对我区环境卫生、流域及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也是群众投诉热点和环保督察的重点。

  目前同安区餐饮店数量已超过4000家,点多面广,将建立台账,一户一档,全面摸排,理清数据,全面规范提升势在必行。此次,由同安区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环保局联合制定的《同安区餐饮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由区城管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全区餐饮业整治工作;各镇(街、场)作为餐饮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制定所辖区域餐饮业整治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监管职能强化协作联动,以“城管+各职能部门+镇(街、场)”的模式,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推进餐饮业综合整治工作。

  在整治期间,对已明确需关闭的餐饮经营户,相关审批部门不得再给予办理经营许可证照,效能督查办和区城管执法局将对镇(街、场)和有关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对涉嫌严重违纪案件,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启动追责。

  重拳整治环境更美好

  此次,针对全区无证照经营和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餐饮业专用烟道、油水分离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对现存的餐饮经营户开展综合整治,做到“四个一批”:即坚决关闭一批、规范整改一批、完善手续一批、依法查处一批,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对餐饮禁止设立区域,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污染水源的餐饮经营项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业项目;市人民政府或环保部门公布的禁设地址及对应项目。重点监管流域两侧从事餐饮经营项目;使用铁皮屋等违法建筑作为餐饮经营场所的一律拆除。

  同时,将与所有餐饮经营户签订《餐饮经营管理责任书》,督促经营者做好餐饮经营管理,加强油烟净化装置、油水分离(隔油池)等设施的日常维护,要求经营者与有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资质的公司签订收运处置协议,确保废油脂、泔水废渣的收集运输处置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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